原標題:看到領導在辦公室吸煙,你會勸阻舉報嗎?
看到領導幹部在禁煙區吸煙,你會勸阻或舉報嗎?近日,一官員接受采訪時在標有“禁止吸煙”的警示牌下吸煙的視頻,引發網友對控煙問題的關注。記者采訪發現,一些地方機關單位、醫院學校等辦公場所控煙成了老大難,“同級不願監督、下級不敢監督、群眾無法監督”導致“關起門來吞雲吐霧”的現象並不鮮見。
官員“明知故犯”引爭議
日前,鄭州一官員在參與協調“鄭州撤梯案”接受媒體采訪時手拿香煙煙霧繚繞,麵前擺著煙灰缸,而其後麵牆上卻貼著醒目的“禁止吸煙”標識,這頗具諷刺性的一幕被許多“眼尖”的網友抓個正著。
網友紛紛表示,在接受記者采訪的鏡頭前都這麽明目張膽地在禁煙區吸煙,那平時是個什麽狀態可想而知,這大大的“禁止吸煙”標識,不過是個牆上的擺設罷了。
早在2013年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《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要求領導幹部不得在禁煙的公共場所吸煙,在其他有禁煙標誌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,要把黨政機關建成無煙機關,公共辦公場所禁止吸煙。
對此,一些網友認為,領導幹部應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,而這位官員竟然在有醒目“禁止吸煙”標識的地方毫無顧忌地吞雲吐霧,可謂明知故犯,“罪加一等”。
北京協和醫科大學教授楊功煥認為,近年來,隨著我國控煙運動的開展,公眾對控煙的意識越來越強。此次網民輿情的發酵,正是反映了社會的無煙意識有了很大的提升。另一方麵,黨員幹部的行為在社會上有標杆示範的作用,更應該嚴於律己,以身作則。
“監督死角”成了法外之地?
從2010年以後,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地均出台了關於禁煙的相關法規,執行效果有目共睹。但記者采訪也發現,與車站、商場、餐廳等公共場所相比,一些地方機關單位、醫院學校等辦公場所控煙成了老大難問題,在基層單位情況尤甚,記者就多次經曆過在辦公場所采訪時被“讓煙”的情況。
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控煙辦公室主任薑垣坦言,無煙政府、無煙學校、無煙醫院的創建推進不如其他無煙單位推進得那麽順利。一是由於醫生、教師、公務員的吸煙率高,二是人們對吸煙和二手煙的危害,理解還不是非常深刻,三是在執法上難度較大。
“控煙實施後,領導幹部的吸煙問題得到了一定抑製。2010年,中國疾控中心組織的一項全國調查顯示,政府機關內的吸煙比例在50%以上。而2015年再次調查發現,吸煙比例下降到30%左右。”楊功煥說。但她同時表示,有些地方行政的通知基本上還是一個倡導性的東西,在檢查、監督方麵缺少配套細則,加上很多領導幹部的吸煙習慣,一定程度上也限製或阻礙了無煙法規的落實。
楊功煥表示,很多禁煙條例是“依賴”舉報的。對此,許多城市設立了舉報電話,並且將舉報與執法隊伍關聯起來,促進執行,提高震懾力。然而,在具體實踐中,舉報領導幹部在很多時候是不現實的,“同級不願監督、下級不敢監督、群眾無法監督”導致“關起門來吞雲吐霧”的現象並不鮮見。
“自己領導在單位裏抽煙,誰會去阻止甚至舉報?”一位基層紀檢幹部告訴記者,在處理方麵,黨紀需要和處分條例掛鉤,政紀需要和監察法掛鉤,但抽煙這事都不太靠得上,單純抽煙不至於給處分,但沒有發揮帶頭作用,可以給予組織處理,要看具體情節和性質。
多措並舉讓“禁煙”標識不再虛置
一位導遊給記者舉了一個在日本帶團時的事例:團裏兩名遊客因為在非可吸煙的地方抽煙,被當地市民看到後報警舉報,警察很快到達現場並提取相關證據,隨後將兩人帶回警察局。念二人初犯,隻要求他們完成一個三小時的免費學習課程,但由於語言不通,兩位遊客為此支付了數千元人民幣的翻譯費用,而此後團裏再也沒人敢亂抽煙了。
據不完全統計,目前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哈爾濱等18個城市已經有了地方無煙法規,但在全國層麵,無煙法規還需加快覆蓋落實。
相關專家表示,控煙需要依靠科學的管理製度和體係,同時注重監管的針對性、有效性。比如,可以利用逐漸普及的監控係統倒追責任,加大處罰力度;鼓勵、獎勵社會對控煙的積極參與;在處理舉報上做到“有呼有應”,進而共同營造出良好的治理氛圍。
“守法是個動態變化的過程,如果有人抽煙沒人管,慢慢地法規的權威性、神聖性就沒有了。”楊功煥建議,多舉措加強社會監督,各地處罰情況應對媒體公開,形成震懾作用。通過社會輿論對領導幹部的吸煙問題施以壓力,進一步提升監督能力。
薑垣建議,巡視組和紀檢監察部門可以考慮將“控煙”作為領導幹部的考核內容和升職的考量指標,製定配套細則,完善相關處罰措施,讓“禁煙”標識不再虛置。
責任編輯:張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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